青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青海西宁集资建房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所在单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自由缴存者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在西宁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了银行按揭贷款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即可申请。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证明
4、银行按揭贷款借款合同
5、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凭证
6、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一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办理地点:
图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增加市民中心办理点: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二楼北侧1-5柜台(省团校对面)
客服热线:0971-12329或0971-526111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市民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于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即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 借款人携带贷款所需资料自行选择中心各受委托银行,提交银行受理初审 → 中心复审,审批 →受委托银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 → 中心复核借款人的放款资料及系统信息,提交财务发放贷款 →财务发放贷款,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期还款。本息还清后,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 贷款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