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热门资讯 > 邢台疫情资讯 > 邢台新冠政策 > 正文

邢台清河县疫情举报奖励

来源:互联网 2023-05-26 14:45:03

清河县疫情举报奖励标准

对第一时间举报的(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每举报一人奖励500元,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对象

(一)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的外地来(返)清人员,特别是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县(市、区)。

(二)未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来(返)清人员。

举报电话

0319-8199237、0319-8182683

特别提示:来(返)清河县人员必须报备

一、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清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分包责任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已提前报备,抵清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对从风险地区来(返)清、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邢台疫情举报电话邢台疫情举报奖励邢台市疫情举报热线电话邢台清河县疫情举报奖励
上一条: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住院通知一览 下一条:回邢台广宗县用报备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