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低保户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咸阳低保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低保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注: 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一、申请条件: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办理地点和机构:
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
三、办理流程、标准、时间:
为一窗式即时办理;
使用以上材料提取公积金不收取费用;
三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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