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事流程和制度
一、已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
破产、改制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续保手续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第一项办理。
二、尚未破产改制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的退休职工
1、申报程序:尚未列入破产计划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并填写困难企业程度界定表,附企业职工花名册(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和连续两年的财务运行情况表。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管理和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市州劳动保障部门于每年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省财政厅进行审核确定。
2、办理新参保手续参照基本医疗新单位参保手续第一项和第二项办理,办理续保手续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第一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