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个人查询
问:单位漏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单位申请补缴时已经为职1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递交申请补缴报告,写明补缴的原因,补缴方案,要有明细表,经单位审核盖章,中心核实符合要求方可办理补缴手续。
受理条件
1、单位已办好缴存登记、账户设立业务。 2、缴存基数和比例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3、单位当月缴存出现人员补缴的,需单位专管员提供《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份和电子文档,交中心或管理部汇缴会计。4、申请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事例范本: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湘乡市励志大道东方巴黎2-107号湘乡市管理部;
湘潭市湘潭经开区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经开区管理部;
湘潭市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管理部;
湘潭市韶山市英雄路39号韶山市管理部;
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