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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7-17 04:10:02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但对在户籍所在地未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原参保地缴费满10年的,应在缴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新参保地应办理接收。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不含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原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参保人员再次跨市(县)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临时账户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办理材料

转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出

1.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新就业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转入:

襄阳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流程

转出:

襄阳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襄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虎头山路7号

电话:0710-3604257

襄城区社保办事处

地址:襄樊市檀溪路62号

电话:0710-3605676

襄阳各区社保办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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