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2年1月26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目前《通知》中的部分惠民政策即将到期,为不影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缴存业务
1、延期缴存政策4月30日后不再执行。4月30日之后如出现未能连续缴存的,将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
2、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两项政策按正常程序办理。
二、提取业务
1、延期提取政策4月30日后不再执行。
2、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可以补充提取两项惠民政策继续按《通知》执行。
三、贷款业务
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征信权益的惠民政策继续按《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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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