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度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通知
西安D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人才买房
2021年8月31日0时起,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除提供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或个税证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引进人才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现就职单位的说明材料。
经批准引进的A、B、C、D类人才购房,不受以上规定影响。2021年8月31日0时之前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时仍适用原政策。即买房时,不需要提供社保和落户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人才认定材料即可。
更新时间:2022.5.31
2022年西安住建发布事关购房资格,刚需认定,人才购房等方面的西安买房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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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8.3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一)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三)居民家庭在我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我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五)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具体通知可点此查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