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社保转移指南
法定条件
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后生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提倡和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做到少生、优生、优育。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男女双方初婚、未生育证明材料(县〈区〉、乡〈镇〉、村〈居〉、社〈单位〉加盖公章)
3、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男女双方免冠寸照各一张;
审批流程
1、申请人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说明夫妻双方基本情况、预产期、单位、计生办意见);
2、在怀孕三个月内带上申请材料(申请表、户口簿、结婚证、照片)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