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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公积金补缴

来源:互联网 2022-10-21 14:42:02

一、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为职工办理补缴:

(一)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职工因故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的;

(三)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

(四)职工错提住房公积金后需要补缴的。

二、注意事项

(一)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和单位职工因故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的,当月补缴额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最高月缴存额;

(二)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补缴额和汇缴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最高月缴存额;

(三)补缴起始时间超过单位设立或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之前的不予办理;

(四)当年补缴可在网厅办理,以前年度的需在柜台审核办理。

三、办理场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或单位网厅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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