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卡补办指南
一、异地就医报销条件
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居住人员),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的社保分局办理长期异地人员备案登记;
二、异地就医报销方式
1、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安置地已经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办理异地人员备案后,在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3、如果是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就须在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到乌鲁木齐市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窗口申报医疗费用。
三、不能异地就医报销的情况
因病情需要转往上一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报销时应同时提供安置地最高等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证明;
因急症、危症安置地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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