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克拉玛依市公租房办理流程
公租房受理对象: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居住地社区。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监督电话:0990-12345。
》》》克拉玛依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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