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为让更多缴存职工能正常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一、调整起始日
自2019年12月16日起
二、调整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下调至70万元。
(二)贷款计算公式也进行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额度进行了关联,贷款前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将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
三、贷款人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以往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过程中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记录。
(二)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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