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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疾控发布清明节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互联网 2023-04-06 13:02:03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我区乌鲁木齐市、巴州和硕县和库尔勒市、昌吉州昌吉市相继报告病例,随着清明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清明节期间仍要加强个人防护。

坚持非必要不出行

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如确实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疆内和国内疫情进展情况,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候机、候车时,要在空气流通的空间等候,不在拥挤、密闭场所久留。老人、孕产妇及有慢性病的特殊人群,建议不出行。

主动了解防控政策

外省来(返)疆、疆内跨地区人员出行前,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并自觉配合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要求。

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

减少人员聚集,少扎堆,不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中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做好科学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文明绿色祭扫

我们倡导大家尽量避免跨区域祭扫,祭扫时要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选择提前祭扫、错峰祭扫、代为祭扫的方式,分时分段开展祭扫活动。落实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体温异常者、健康码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带“*”号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为了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请不要进入祭扫场所。

拓展消息:乌鲁木齐市关于暂缓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注意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外出回家后,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不自行购药、服药。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春季气温多变,应根据气温变化适当增减衣物,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注意劳逸结合,保持环境卫生。到正规商场、市场购买食材,做好个人防护。合理膳食,规律用餐,注意饮食卫生,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拒绝食用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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