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
一、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非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并提出意见。
二、复审
(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副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操作规范》的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终审
(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操作规范》的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及时审核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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