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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4-25 16:36:02

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

2、家庭支付能力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公租房准入标准;

3、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地取得了《居住证》。

具体准入条件由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图源博尔塔拉报

公租房申请人可以是家庭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公租房需求及房源供给情况,优先确定一定数量的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集中配租。

申请人应根据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须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推进网上受理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提升公租房申请审核效率。

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门户网站和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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