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经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心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如下调整:
调整公积金提取条件:
取消“缴存职工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的政策。
调整公积金贷款:
1、取消“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的政策。
2、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允许申请第二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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