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申请退费流程
8月已报考考生须于8月24日至28日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自考在线网中的 “自治区 2020 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申请系统”查看本人报考状态并根据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申请退费处理”。 考生报考状态分两种情况:
(一)报考状态“正常” (提示语为绿色字体)
(1)考生若需变更报名考区或对考试科目进行调整,需先完成“申请退费处理”,在10月自学考试报名时进行重新报名;
(2)考生若因疫情原因自愿放弃10月考试,可直接“申请 退费处理”;
(3)考生若未做任何处理,可按8月所报课程直接参加10月考试,不需重复报名。 若考生在此状态下未做任何操作,系统将默认为“不需做任何改动,直接参加10月考试。”
(二)8 月报考课程时间有冲突,需进行调整,系统已自动执行“申请退费处理”。 (提示语为红色字体)
此报考状态下的考生 8 月所报课程在10月开考计划中时间冲突,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8月所报所有课程,并执行“申请退费处理”。考生需在10月自学考试报名时进行重新报名,方可参加10月自学考试,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
二、退费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将退还至原缴费账户;
(2)实行现场报名的“护理学”专业考生请直接与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联系;
(3)集体报名的考生请与集体报名单位联系。
三、退费时间安排
8 月自学考试退费工作安排在 9 月 20 日之后开始,退费工作将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分批次进行处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10 月考试报名结束后,将对两次报考数据进行核验,若发现考生两次报考存在课程相同、时间冲突或报名考区不一致等情况,考生 8月所报所有课程将被取消,并执行“申请退费处理”。
》》》退费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