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热门资讯 > 乌鲁木齐疫情资讯 > 乌鲁木齐新冠政策 > 正文

八师石河子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来源:互联网 2023-03-11 02:34:03

一、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石,确需来石的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石后实施“集中隔离14天”(从离开疫情发生地开始计算,下同)。

二、本土阳性个案所在县(市、区、旗)非密接及非时空伴随人员,抵石后按照“先管后筛”的要求,落实集中医学观察进行甄别筛查。对其中传播链条清晰,疫情风险可控的地区人员及时解除集中医学观察,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温、查验健康码绿码、登记信息后通行,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

四、疆内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返)石,确需出行的,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报备,经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绿码、登记信息后,可正常通行。按社区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直至抵石满14天。

五、疆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经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绿码、登记信息后,进行疆内首站落地核酸,可正常通行。按社区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直至抵石满14天。

六、疆内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互认疆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无异常可正常通行。

七、认真做好返乡师生、探亲、务工人员对接服务和人文关怀,按照出发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以往文件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适时研判、动态调整、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

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热线电话:

0993-2610512、0993-2610513

关键词:石河子市返乡政策石河子市隔离政策八师石河子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上一条:7月26日全国疫情最新通报:新疆新增41例本土病例 下一条:6月23日新疆(含兵团)无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