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以往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过程中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记录。
(二)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
(二)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单身职工填写单身声明;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
(四)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还款的银行借记卡;
(五)借款人配偶未在本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又需将收入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配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如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出具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