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1、补贴发放对象
即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都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标准按契税应税价格1%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的发放标准按契税应税价格2%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
2、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截止。
3、购房补贴受理申请地点
五家渠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994-5816130)
五家渠税务局(电话:0994-5804037)
师市财政局(电话:0994-588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