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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贷款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受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10-19 00:57:02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含配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

5、有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含)时间内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贷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按照同时期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政策执行。

目前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并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2、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3、夫妇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具体贷款金额还要结合所购房屋情况及申请人还款能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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