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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六年以内就业创业,落户或缴纳社保,在本市无住房。
2、高层次人才(入选江夏英才计划、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3、近5年新招录到江夏区的选调生、选聘生、公务员,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
4、对新引进支柱产业相关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对本区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或对民营企业税收贡献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创新型人才,以上3类人才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在江夏区无自有住房的。
二、补贴额度
(一)如果您是在6月7日之后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2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元,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二)如果您是在6月7日之前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将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30%给予租金补贴,累计减租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专科、本科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研究生、博士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三、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江夏区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大学生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进行登记。我区工作人员同时将电话(短信)提醒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参与登记,请保持通讯畅通。
2、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申请的大学毕业生,可带齐相关资料,到江夏区市民之家三楼A05招才局窗口,进行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取得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资格的即可进行选房配租。
四、申请材料
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租赁资格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单身的申请人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报《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
2、审核公示
(1)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核查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及父母、配偶在本市住房状况,并提出审核意见(3个工作日),区人社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情况,并提出核查意见(3个工作日);
(2)区人社部门结合区房管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3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长期公示)。
3、排序选房
(1)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营部门发布配租公告;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
(3)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
(4)申请人选房。
4、签约备案
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