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武汉热门资讯 > 武汉公积金资讯 > 武汉公积金常见问题 > 正文

武汉组合贷提取公积金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1-11 17:44:01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办理条件;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含)以上;

(3)职工当前公积金贷款部分无逾期;

(4)职工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的时间间隔需满36个月。

➤注意事项

(1)只有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的组合贷款才可申请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提取;

(2)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婚后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组合贷款时,须夫妻双方到柜面签订承诺书,柜员先按贷款处流程在贷前信息中添加配偶后,方可办理;

(3)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武汉组合贷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组合贷提取条件武汉组合贷提取公积金条件
上一条:武汉首套房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政策 下一条:武汉公积金离职后可以马上提取出来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