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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详细攻略)

来源:互联网 2023-02-15 18:23:02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比例、额度及年限均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注:(1)购买非成套住宅、公寓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所购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3)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 “个贷率” 超过85%,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个贷率)挂钩,通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根据“个贷率”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家庭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家庭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利率上浮1.1倍,最高贷款比例参照首套房标准执行。

1.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30%。?

购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

20%

80%

70万

基准利率

面积>144㎡

30%

70%

二套房

·有一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一套房且曾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

20%

80%

50万

上浮10%

面积>144㎡

30%

7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存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存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贷款比例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建成年限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

20%

80%

70万

基准利率

面积>144㎡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二套房

·有1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1套房且曾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

20%

80%

50万

上浮10%

面积>144㎡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产(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4.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城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与本地记录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异地贷款类型为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点击查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点击查看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及利率:点击查看

五、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及结清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到其委托行所属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不能提前部分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关键词: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武汉公积金贷款2022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详细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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