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在哪里查询
问题: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如何处理?
回答:企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可以随企业继续参保缴费,延长缴费时间最多不得超过5年,在延长缴费期间达到15年条件时即办理退休手续。在延长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应按规定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或者转入灵活就业窗口继续参保缴费。
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时即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对于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人员,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一次性缴费金额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年限计算精确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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