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完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申请表(报告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办结,告知业务受理成功。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29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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