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职工出国、出境定居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
(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封存、销户手续的,才可办理提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
2、借记卡(本人银联卡-温州地区) ;
3、护照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 户籍注销证明或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 (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29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