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
申请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汇缴协议(2份);
6、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2份);
7、委托付款授权书(2份)。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无需送达
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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