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如何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答: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这四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选择“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申请”服务事项办理。
(具体步骤:点击“浙江政务登录”,选择“个人用户”填写账号密码进行登录,进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页面点击“开始办理”,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核对基本信息,选择正确的缴存地和贷款地,填写完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表示申请开具完成。)
原公积金缴存地在杭州,现因工作关系需在温州缴存公积金,该如何转移公积金账号?
答:待原公积金账户封存,并在温州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将杭州的公积金余额转移至温州公积金中心。您可通过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转移接续”业务。
如何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记录及证明?
答: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APP,搜索“公积金查询”,了解您的账户详细信息。
若您需查询36个月以内的缴存明细及证明,则需在“浙里办”APP
首页最上方搜索“公积金查询”,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业务,按要求在线填表提交申请,待办结后,您可通过“浙里办”右下角“我的”栏目中,获取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租房提取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答:若职工夫妻双方在公积金缴存地名下无房产的,可在“浙里办”APP以“家庭名下无住房”为由提交“无房租赁提取”申请。收到显示已办结的短信,表示申请成功,资金将在审核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注:以租赁“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申请租房提取的,网上提交申请后,仍需携带相关公租房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
家里拆迁安置房地块即将交付,房产证是父亲的,父亲没有公积金。职工本人否用提取公积金或贷款?
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的余额。因职工父亲未缴存公积金,所以职工本人不能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为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因职工本人不是产权人(产权共有人),所以职工本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