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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汇缴新增

来源:互联网 2022-11-20 14:38:03

汇缴新增

1、新录用的职工从单位录用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2、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3、单位办理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时,应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的“本月增加汇缴”栏中注明增加人数、增加金额,并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新增职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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