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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工配偶有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互联网 2022-11-30 22:23:03

职工配偶有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租赁住房的提取仅限于职工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配偶有住房的不属于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范围。

温州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

(一)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千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发提取;

(二)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廉租住房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提取,不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

(三)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市场商品房,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扣除廉租住房货币补贴金额计算,职工本人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千元;

(四)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提取,不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

(五)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市场商品房,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金额计算,职工本人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千元。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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