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一)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特困职工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须在有效期内。
(三)须在此类特殊困难情形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提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