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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有什么待遇?

来源:互联网 2023-07-26 12:01:02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根据不同参保类型享受相应的生育待遇,具体如下:

1. 参保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1)已连续足额缴费满3个月且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孕期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

2)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且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2. 参保居民生育时

已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正常享受生育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孕期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待遇。

相关费用:

1. 孕期检查待遇统一执行800元/人的标准

2. 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

1) 参保职工顺产:2800元/人

2) 参保职工剖腹产:3800元/人

3) 参保居民统一标准:2800元/人

4) 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3. 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

1)流产术、引产术4个月以下500元/人;4个月以上(含4个月)1300元/人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150元/人

3)输卵管结扎术费694元/人

4)输卵管修复整形手术1616元/人

5)输精管结扎术455元/人

6)输精管单侧吻合术87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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