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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干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面议元2022-07-22 18: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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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

注册时间: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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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案例:天津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为1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购入后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则2021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多少万元。

分析: 2020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000-1000÷5=800(万元),计税基础=1000-1000×40%=600(万元),2×17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800-6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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