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天津公积金公司和个人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1年6月2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进行调整,部分单位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执行时间: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30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