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天津热门资讯 > 天津公积金资讯 > 天津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关于委托他人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2022-12-06 06:21:02

提问:2010年3月我在天津武清工作的时候交了1年半的公积金,2012年9月回到户口所在地广东工作,离开天津的时候单位给了我一张离职证明,我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已改过密码。我委托同事拿着我和她的身份证以及各两份复印件、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到建行去办理提取公积金并销户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以前在那里没有办过任何业务的话,是不允许他人代取的,必须要本人去取,请问是这样的吗?

回复:首先要向您说明的是公积金龙卡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公积金的账户,您的公积金是由单位每月汇缴至此账户的,该账户对应一个密码,此密码只能在公积金柜台修改;另一个账户是建行龙卡的储蓄账户,是银行账户,也对应一个密码,此密码可以在建行柜台修改,也可以在建行自动取款机修改;在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如本人未修改过公积金的账户密码,代办时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提取等相关业务;如已经修改过公积金账户密码,代办时则不需要提供经授权的委托书。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电话12329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政策公积金提取时间关于委托他人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上一条:天津市积分落户公积金给分吗? 下一条:天津公积金开发管理部迁址地址+营业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