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要件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
相应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5、凭以上四项到建行办理还贷提取登记,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简称《还贷提取登记表》)一份,职工留存,作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6、职工办理完还贷登记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和建行出具的《还贷提取登记表》。
7、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 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要件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应首先办理提取登记手续。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①《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一份复印件
②非持证人提取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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