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如何合理利用,会为市民提供不少便利。天津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可以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下面为您简单解答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题。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职工申请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或办理销户全部提取业务的职工可凭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
分中心或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提取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本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
(3)银行付款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提取通知书》及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持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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