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申请部门
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任一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间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对职工提取情形真实性有异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注意: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资料和办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政策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中心,链接: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