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天津热门资讯 > 天津公积金资讯 > 天津公积金常见问题 > 正文

天津市2014年丧葬费(退休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2-23 09:53:03

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2014年标准为:4260元x2个月=8520元。

已故退休人员生前有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救济费,计算基数为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6个月;2人者,为9个月;3人及3人以上者,为12个月。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关键词:2014年丧葬费标准天津市丧葬费标准天津市2014年丧葬费天津市2014年丧葬费(退休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
上一条: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病登记程序 下一条:如何申请天津市残疾人补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