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
单位根据我市有关政策核定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单位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一)通过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单位网上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缴存调整清册》(以下简称《调整清册》)并确认提交。
(二)单位也可到管理部柜台领取电子版或纸质版《调整清册》一份,填写完毕后纸质版《调整清册》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及电子版或纸质版《调整清册》一份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注意: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确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准确核定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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