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要求+办理途径)
总:偿还贷款购房提取: 贷款结清后每年仍可提取一次
偿还贷款购房提取包括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1、提取条件: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贷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提取额度:①商业贷款未结清前,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②商业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的缴存额。
3、偿还商业贷款提取:首次提取时需要职工及其配偶持相关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4、商业贷款购房提取资料仍按原政策执行。首次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还款明细、借款合同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后续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还款明细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已实现商贷信息共享的,不需要提供还款明细。
首套房或二套房认定:
在全市住房登记信息联网之前,以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和通过市区不动产登记共享信息接口核实的职工及其配偶住房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