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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9-17 13:24:03

必备资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选择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商品房:

(1)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结婚证;(配偶申请需提供)

(3)购房发票。

(二)经济适用住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三)集资建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

(3)购房合同或协议;

(4)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四)二手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协议;

(3)《房屋所有权证》;

(4)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

(五)公有住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买卖契约;

(3)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拆迁安置协议(附结算清单);

(3)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七)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3)县级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镇(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

(4)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农村户籍户口本。

二、偿还住房贷款:

1、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2、贷款合同按分类如下:

⑴偿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

⑵偿还商业银行、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①未办理过购房首付提取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以后使用同一套贷款手续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当年度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2014年6月1日前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

②办理过购房首付提取过公积金的,提供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⑶偿还组合贷款(市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注:以上资料只提供原件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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