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要求+办理途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唐山办理程序
职工由异地来唐山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份。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可以委托单位专管员集中办理,同时填写《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2份。
(二)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转出地中心审核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信息接收,划转资金入账,完成转入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
完成转入操作后,登录转移接续平台,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转出地中心。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唐山转出至异地办理程序
职工离职离开唐山,在转入地已建立公积金账户的,需在转入地中心发起申请。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政策法规处统一接收处理各转入地中心发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1个工作日办结)。
(二)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转出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
(三)资金划转(3个工作日办结)。
会计核算处在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转出业务后,向指定的银行及账号进行付款。如发生汇款退回,分中心(管理部)将退回资金充回职工个人账户,并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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