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唐山热门资讯 > 唐山公积金资讯 > 唐山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8-28 07:39:03

2019年12月10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缴存对象:在我市辖区内有稳定收入且无用工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正常连续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2个月;

4.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人信用报告》为准;5.承诺遵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二、开户登记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缴存者需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缴存登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1.身份证;

2.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交证明;

4.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5.个人信用报告;

6.申请人曾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与最后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原件。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唐山公积金缴存唐山公积金缴存办理唐山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上一条:唐山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流程(手机+电脑) 下一条:唐山市公积金异地转移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