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要求+办理途径)
偿还贷款购房提取包括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一)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1.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城内使用商业货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货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提取额度:①商业贷款未结消前,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②商业货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的缴存额。
3、办理途径:偿还商业贷款提取:首次提取时需要职工及其配偶持相关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4.提供资料:职工及其配偶需持以下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偿还商业贷款款首次提取时需要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以后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还款明细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已实现商货信息共享的,不需要提供还款明细。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按月抵沖还贷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城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货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办理抵冲还货业务,按月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自动扣划当月应还贷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投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按年还贷提取条件:未办理抵冲还货业务的,可按年在职工或配傌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提取资料:公积金货款购房提取,以中心业务系统中货款信息为准,不需要职工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只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4、办理途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可通过、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网厅等途径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