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要求+办理途径)
单位新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持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分中心、管理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职工开户清册;
(二)补缴公积金清册;
(三)新增职工的一张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均可)信息,关联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如职工由其他单位调入,原有的住房公积金卡仍有效的,账户合并后可继续使用。
(四)单位与职工建立的相关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每名职工职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