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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服务价格表

来源:互联网 2023-03-15 20:50:03

泰安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服务价格表

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共计四类117项。本类编码为100000000。

2.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另收挂号费及诊查费:

(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当日换号诊断;(2〉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3)体格检查。

4.便民门诊不得收取诊查费。

5.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各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

6.已收急诊监护费的不再收取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7.一、二、三级护理、特级护理、重症监护、特殊疾病护理、新生儿护理等项目之间不得重复收费。

8.已收取特级护理和重症监护费的,不再收取气管切开护理费、气管插管护理费和一般专项护理费。

9.建立家庭病床者,只收家庭病床巡诊费,不另收取出诊费。

10.夜间( 18点--次日6点)出诊加倍收取出诊费。

11.救护车上提供的诊疗服务可加收20%。

12.非普通病房床位费按原核定价格执行。

13.病房内非规定配备的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枕头、脸盆等),病人如自愿购买,应在院内单设非医疗用品销售窗口购买,不得由病房代办,费用一律不得计入住院医疗费用,不得使用医院专用发票。

完整表格下载:泰安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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