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热门资讯 > 泰安社保资讯 > 泰安社保政策 > 正文

泰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10-23 20:00:03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是什么?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一个医保年度内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一个病种的支付限额为3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两个病种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支付限额为600元。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人群是哪些?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申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

关键词:泰安高血压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泰安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泰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标准
上一条:泰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下一条:泰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